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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

  • 来源:工会
  • 发布者:工会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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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会:

为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立足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树立和弘扬模范典型,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8号)要求和《西北政法大学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西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就开展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职在编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表现突出的,均有参加评选的资格(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1、师德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4)在教学中,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应用新手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5)连续教龄在5年以上,近三年平均为本科生面授课时不低于160学时、总课时不低于200学时(双肩挑教师按减免规定计算),教学效果优良且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6)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近五年以来获校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一次。

2、师德标兵基本条件

1)符合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连续教龄在10年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近五年以来获省部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一次。

4)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二)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凡我校二级教学单位和工会组织均有资格进行申报。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得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二、评选程序

1、西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由各教学单位民主推荐,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行申报。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填写《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由学院党委(总支)审查和分会签署意见后,连同推荐材料一并上报校工会。

3、申报先进集体应填写《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4、成立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核,拟定评选建议名单。

5、学校评选:

1)评选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提交的评选建议名单进行差额评选,评选出15名校师德先进个人;参评人数不足分配名额人数的,按照实际推荐申报人数的70%确定评选指标,差额评选。

2)从本次评选的师德先进个人中推选3名校师德标兵;从3名校师德标兵中推选2人参加省师德先进的评选。

3)校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由评委投票产生,评选出3个校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从3个校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中推选2个单位参加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

4)评选通过后在全校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拟获奖人选名单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以学校文件公布后生效。

 三、评选时间安排

  2016426--516为各单位推荐申报时间。各分会务必于2016516之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推荐资料(含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xbzfgh@163.com)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2016517--531为学校
评选(含公示时间)时间。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原则上各单位在册教师(含双肩挑教师)35以下(含35人的)者推荐1人,35人以上者推荐2人(详见附表)。

2、为扩大表彰面,树立新典型,近两届(2012年,2014年)已被评为校师德先进个人和校师德标兵的教师除个别事迹特别突出的以外,一般不参加推荐。

3、各单位的民主推荐工作由分会组织进行,推荐结果经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查后,报校工会。

 4、被推荐的西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的人选除填写《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外,还应撰写4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并用A4纸打印,一式5份。

5、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单位,除填写《西北政法大学2016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外,还须撰写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并用A4纸打印,一式5份。

 

联系人:金        电话:88182242  


 

 

 

 

中国教育工会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6426




附件: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