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分会:
我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拟定于2021年1月中旬召开。为切实履行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为使教代会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和汇集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科学化、民主化管理与决策,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乘势而上,抢抓机遇,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西北政法大学第五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范围
代表提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深化综合改革,民主制度建设等学校重大改革和发展问题;围绕加强本科教学、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提案提交要求
(一)提案的提出应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符合学校的实际。
(二)提案采取一事一案,一案一表。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学校第五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其中1人为提案人,2人或以上为附议人,提案内容须经附议人同意,少于3位代表的提案视为无效提案。
(三)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实事求是,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四)提案应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符合要求的作为提案处理,不符合提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转为建议处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提案;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
3.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提案;
4.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5.仅涉及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提案;
6.已经明确答复正在办理的提案;
7.一事多案,表述不清的提案。
三、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时间截止2021年1月5日。
请各分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动员本单位代表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并以分会为单位,将提案表及时报送学校第五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 长安校区校务楼A313)。
附: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西北政法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