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经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上旬举办。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精神,现就评选表彰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单位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进一步增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民主意识和履职意识,增强代表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提高教代会的提案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提案办理在助力我校建设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中的重要作用。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一)优秀提案的评选范围为当年教代会后正式立案的提案。
(二)提案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为当年教代会后正式立案提案的提交单位。
(三)优秀提案数量不超过当年教代会立案提案总数的20%,提案先进单位名额不超过5个。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提案评选标准
1.优秀提案应当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符合学校实际,重点围绕党的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依法治校、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2.优秀提案应当严格按照规范格式进行撰写,要求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同时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及实施建议等提案要素完备、准确。
3.优秀提案应当观点清晰,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具体,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标准
1.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代表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提案数量多、质量优、立案率高。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案提交工作,提案形式符合规范要求。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评选活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包括:
(一)评选。当年教代会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提出“优秀提案”及“提案先进单位”建议名单。
(二)审定。召开教代会执委会会议,对“优秀提案”及“提案先进单位”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三)公示。对经教代会执委会会议审定的“优秀提案”及“提案先进单位”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表彰。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单位,在学校下一年度教代会上进行表彰。
西北政法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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