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分会:
教代会提案是广大教职工代表行使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渠道。经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于2025年1月上旬召开,现就做好本次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指导思想
代表提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围绕党的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依法治校、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二、提案提交要求
(一)提案的提出应充分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符合学校实际。
(二)提案采取一事一案,一案一表。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学校第六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其中1人为提案人,2人或以上为附议人,提案内容须经附议人同意,少于3位代表的提案视为无效提案。
(三)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实事求是,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四)提案应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符合要求的作为提案处理,不符合提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转为建议处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
3.没有经过充分调查、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
4.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
5.仅涉及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6.已经明确答复正在办理的提案;
7.一事多案以及表述不清。
三、提案征集时间
请各分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代表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并以分会为单位,将提案表纸质版签字并盖章,于2024年12月29日前报送至学校第六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A311)。
联系人:韩惠于 电话:029-88182243
附: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西北政法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