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安排
一、男队
男队共13支队伍,分为甲乙两组。(甲组7支队伍:机关分会、国际法学院、图书馆、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法学院、联队。乙组6支队伍:民商法、公安学院、行政法学院、哲社学院、政管院、刑事法学院。)
第一阶段:组内单循环及组间比赛
确保在此阶段每支队伍(除了联队)都有3场比赛可打。
比赛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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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周五) |
17:00 |
机关分会—国际法 |
民商法—公安学院 |
6月20日 (周一) |
16:00 |
图书馆—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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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
经济学院—外语学院 |
行政法—刑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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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周二) |
17:00 |
机关分会—图书馆 |
行政法—哲社学院 |
6月22日 (周三) |
16:00 |
国际法—经济法 |
公安学院—刑事法 |
17:00 |
经济学院—联队 |
外语学院—政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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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周四) |
17:00 |
经济学院—机关分会 |
行政法—民商法 |
6月24日 (周五) |
16:00 |
图书馆—联队 |
民商法—哲社学院 |
17:00 |
政管院—公安学院 |
外语学院—国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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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周一) |
17:00 |
经济法—刑事法 |
哲社学院—政管院 |
根据胜1场得3分,输1场得1分,弃权倒扣1分的得分方式,每组分别取前四名进入比赛第二阶段。凡遇积分相同,根据相互间的比赛结果进行取舍。如遇没有相互间比赛结果,或三队以上积分循环相同的情况,则按净胜分多少确定。如果净胜分还是相同,则由抽签确定。
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1、甲乙两组前四名进行交叉比赛,每场比赛的胜者进入前4名。
比赛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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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周二)17:00 |
甲组第1名—乙组第4名 (A场) |
甲组第2名—乙组第3名 (B场) |
6月29日 (周三)17:00 |
甲组第3名—乙组第2名 (C场) |
甲组第4名—乙组第1名 (D场) |
2、前四名进行交叉比赛,而后由胜者争夺冠军,负者争夺季军。
比赛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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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周四)17:00 |
A场胜者—C场胜者 (E场) |
B场胜者—D场胜者 (F场) |
7月1日 (周五)17:00 |
E场负者—F场负者 (争夺季军) |
E场F者—F场胜者 (争夺冠军) |
二、女队
女队共八只队伍,分为甲乙两组。(甲组:机关分会、刑事法学院、图书馆、经济法学院。乙组: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国际法学院。)
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
比赛时间 |
甲组 |
乙组 |
6月17日(周五) 16:00 |
机关分会—刑事法 |
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 |
6月21日(周二) 16:00 |
图书馆—经济法 |
商学院—国际法 |
6月23日(周四) 16:00 |
刑事法—图书馆 |
经济学院—商学院 |
6月27日(周一) 16:00 |
机关分会—经济法 |
外国语学院—国际法 |
6月28日(周二) 16:00 |
刑事法—经济法 |
经济学院—国际法 |
6月29日(周三) 16:00 |
外国语学院—商学院 |
根据胜1场得3分,输1场得1分,弃权倒扣1分的得分方式,每组分别取前两名进入比赛第二阶段。凡遇积分相同,根据相互间的比赛结果进行取舍。如遇三队积分循环相同,则按净胜分多少确定。如果净胜分还是相同,则由抽签确定。
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比赛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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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周四) 16:00 |
甲组第1名—乙组第2名 |
甲组第2名—乙组第1名 |
7月1日(周五) 16:00 |
负者争夺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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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者争夺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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