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的通知》(陕文明办〔2022〕1号)及《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工宣办〔2022〕6号)精神及要求,我校组织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经各单位积极推荐,综合评定,拟确定郭兴鹏等人为我校参评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助人为乐模范
郭兴鹏 男 民商法学院2019级学生
二、诚实守信模范
任晨隆 男 公安学院2019级学生
三、敬业奉献模范
倪 楠 男 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
四、孝老爱亲模范
丁岩林 男 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广大师生对上述推荐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校工会、校团委反映。
公示期: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电 话:88182243、88182239
校工会 校团委
2022年4月25日